一、中央戏剧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我院办学定位及培养特点,经我院研究决定, 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办法如下:
一、拟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表演专业(话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京剧表演、京剧音乐伴奏、歌剧表演、舞剧表演方向);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导演、演艺声音设计、电影导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服装、舞台化装、舞台造型体现、舞台技术方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方向);戏剧学专业(戏剧史论与批评方向);戏剧教育专业;艺术管理专业(演出制作、剧院管理、影视制片方向)。
二、招生办法及考试形式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科类统考成绩进行初选,达初选合格标准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现场考试。
表演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通过远程考试的形式进行初试,通过初试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现场复试。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招考方向)属省级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达到相应统考子科类本科合格标准,省级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中央戏剧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各招考方向与省统考子科类对应表》。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学专业、戏剧教育专业、艺术管理专业:按普通类专业招生,执行计划招生的生源省份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规则,不设艺术类专业校考。
具体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要求详见后续发布的《中央戏剧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
中央戏剧学院
2020年12月3日
二、中国传媒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三、北京电影学院关于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针对不同专业人才选拔的特点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我校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公告如下:
一、艺术类拟招生专业
我校2021年艺术类本科拟招生专业包含:戏剧影视文学(创意策划)、戏剧影视文学(剧作)、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电影录音)、录音艺术(音乐录音)、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跨媒体艺术、电影学(制片与市场)、电影学(电影评论)、摄影、动画、漫画、戏剧影视文学(动漫策划)、影视技术、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
我校2021年继续设置部分艺术类高职招生专业,高职具体招生专业名称以及分省计划情况,以学校正式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二、考试形式与考试阶段
按照上级对于防疫防控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我校202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原则上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各招生专业将根据人才选拔特点,设置校考阶段与校考形式。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安排以及录取原则等,均以学校正式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招生简章发布时间以上级统一安排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艺术类拟招生专业与艺术类省级统考的对应关系
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考生所报考专业属于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且成绩合格。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参照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
本公告公示以后,若教育部或者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政策有其它补充规定,则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电影学院
2020年11月30日
四、浙江传媒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公告(一)
各位考生:
为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我校2021年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初步安排公告如下:
一、艺术类校考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摄影等9个艺术类专业(方向)拟面向全国各省份考生组织艺术校考,表演专业拟面向部分省份考生组织艺术校考。
学校艺术校考拟分为初试和复试两轮考试,初试为线上考试,初试合格者参加复试,复试为线下现场考试。
特别提醒: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2.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专业(方向)属省级统考涉及有要求的,考生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方向),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详细对照情况,我校将在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及时公布《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与省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
3.具体报考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方式等信息,请关注我校招生网(https://zsw.cuz.edu.cn)后续发布的《2021年招生简章》及相关公告。
4.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如遇政策调整等,我校将另行公告。
二、承认省统考成绩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表演(除校考省份外若干省份)、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各招考方向、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等专业(方向)承认拟招生省份相应省统考成绩。招生省份及详细对照情况,将在《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与省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中公布。
欢迎报考浙江传媒学院!
五、东华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办法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关于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有关部署,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1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办法公告如下: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
东华大学美术与设计学类包含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等专业。
各专业2021年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海南、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新疆、云南、山西、陕西和港澳台侨地区的考生在初选的基础上组织校考,其中海南、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新疆、云南、山西、陕西依据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
二、表演专业(影视戏剧、服装表演)
采取线上初试和线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请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认真准备我校相关专业对应的省级统考,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学校将根据国家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对校考方案进行适时调整,调整后方案另行公布。
各专业录取规则、校考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安排由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发布,请广大考生继续关注东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后续发布的招生简章。
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六、吉林大学关于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方式的通告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将分别按专业招生,不再按戏剧影视学类招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艺术类专业批次招生,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我校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对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我校将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中予以说明。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类专业批次招生,对考生无艺术专业考核要求,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考生,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